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南京这3起典型案例被曝光,快来看!

迈克尔·山克斯 2025-05-01 育儿 4 次浏览 0个评论

案例一:南京科洛特木业有限公司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2025年3月26日,南京市江宁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湖熟街道应急监管中队,对南京科洛特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核查。该企业主要从事家具等生产加工,生产中产生木质粉尘。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生产三车间配套干式除尘系统均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不符合相关要求,构成重大事故隐患。江宁区应急管理局下达决定书,要求其立即消除隐患,并立案查处。

案例二:南京稻盛和丰农业有限公司安全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

2025年4月2日,南京市六合区应急管理局对南京稻盛和丰农业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该企业为粉尘涉爆企业,执法人员发现其生产车间内6套除尘系统中,2套采用正压除尘方式,且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不符合要求,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六合区应急管理局下达决定书,要求其消除隐患,并立案查处。

案例三: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高处作业未审批

2025年1月18日,南京江北新区应急管理局对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执法核查。发现该公司于1月14日上午,委托某公司对厂区内粉剂车间外墙进行维护作业,作业高度10米,但未履行高处作业审批手续,不符合相关要求,构成重大事故隐患。江北新区应急管理局下达指令书,要求其整改隐患,并立案查处。

法律依据小贴士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第10号令)规定了多种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也明确了一系列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

转载请注明来自巨潮资讯网,本文标题:《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南京这3起典型案例被曝光,快来看!》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3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